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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市低保申办程序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
1、个人申请:
具备低保申请条件的困难用户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社区受理: 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张榜公布,并上报或答复。
3、街道审核:街道办事处收到居委会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并上报或答复。
4、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核,进行正式批复。
5、调整与撤消:对低保家庭重新调查审核,调整与撤消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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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三无人员"? 答:
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 |
问:三条保障线具体是哪三条保障? 答: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生活保障。 |
问:如何区分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 答:
常补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者。每年可审核一次家庭收入。
非常补对象: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每年或半年审核一次 。 |
问:申请低保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答: 户藉条件(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条件(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生活状况条件(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问:什么叫临时性救助? 答:
临时发放的救助。例如:对一部分按规定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实际生活水平又确实很差,生活非常困难,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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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低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
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下岗证、离退休证及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家庭成员就业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养老保险金领取证明、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领取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问:什么收入是虚拟收入? 答:
过去职工有工资标准,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差,无法按月发给职工,有的甚至几个月都领不到工资,但在核实其家庭收入时仍按其工资标准计算,其实他一分钱的收入都没有。 |
问:贫困线是什么概念?
答:
维持最最起码的生活所需物品的费用。分为生命线、温饱线、发展线。 |
问:什么叫恩格尔系数法?
答:
根据恩格尔发现的生活必须品开支占收入比例变化的恩格尔曲线上一个测定贫困的"转折点",当某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在全部支出中的比例)高于59%,那么这个家庭就是贫困户。 |
问:"孺子牛奖"具体是个什么奖项?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于1986年11月设立的最高荣誉奖,主要授予全国民政系统中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内外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并作出重大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
问: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评估有哪几个步骤?
答: 1、社区居委会干部审查;
2、社区居委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3、街道(乡、镇)评议委员会复议;4、区(县、市)评审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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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样的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
答:
1、3年内私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2、家中购买使用摩托车、计算机等高档非生活用品必需品的;
3、家中有小汽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
4、家庭成员有使用手机的;
5、家庭有高档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以及家庭成员配戴金银、珠宝首饰的;
6、家庭饲养观赏宠物的;
7、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8、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9、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0、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不按规定申请家庭收入的;
11、无正当理由两次经介绍拒不就业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活动的;
12、购买户口"农转非"三年之内的;
13、不配合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或弄虚作假的;
14、当地县级政府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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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办理农村特困救助? |
答:
办理机构:村委会受理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
申办条件: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申办材料:
1.本人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办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委会;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和类别,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三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审核后,将确实的救助对象和类别上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4.县级民政局审批后,再次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如无异议,则确实为救助对象。
办理时限:
在年度审核工作中,从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救助标准:
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实行以户为为单位分类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和100元四档。救助金每季度发放一次。
救助管理:
实行每年审核一次,动态管理。特困家庭救助发给《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办理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全省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府发〔2003〕10号),2003年6月4日。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04〕318号),2004年12月20日。 |